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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擦肩而过(第1/5页)

北京,某小区。

金欢的早晨是从被初一踩醒开始的。

初一(美短)踩在她胸口,琥珀色的眼睛注视着她。金欢迷迷糊糊地伸手去摸,摸到一手猫毛。

“呀,初一……你是不是又掉毛了……”

初一嫌弃地躲开她的手,跳下床,踩着优雅的猫步走了。

金欢翻了个身,把脸埋进被子里,试图继续睡。

然后五一来了。

五一(边牧)叼着她的拖鞋站在床边,尾巴摇得像直升机的螺旋桨,整只狗散发着一种“快起来快起来快起来”的兴奋气息。

金欢知道,如果她再不起床,五一就要开始搞事情了。上次她赖床,五一直接咬着她的衣服往下拽。

“好好好,起起起。”金欢认命地坐起来,头发炸成一个鸟窝。

自从有了初一、五一,金欢就再也不能赖床好好睡觉了。金妈妈笑着说:“终于有人...哦,不,有猫狗治你了。”

她趿拉着拖鞋走出房间,路过客厅时看到茶几上摆着一盘切好的水果,旁边压着一张纸条,是妈妈的字迹:

“欢欢,水果记得吃,冰箱里有姥爷送来的酱牛肉,微波炉叮一下就行。爸妈去超市了,中午不回来吃。”

金欢把纸条翻过来,背面还有一行小字:

“别老吃麦当劳,对身体不好。”

金欢假装没看见最后那句,打开手机点了个麦麦早餐,然后叼着一片苹果去洗漱。

镜子里的脸素面朝天,眼角那颗红痣像一颗小小的朱砂,衬得整张脸明艳又生动。金欢对着镜子做了个鬼脸,然后开始慢吞吞地刷牙。

这就是金欢的日常——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她的人生,那就是“咸鱼”。

拆三代的身份让她从出生就站在了别人奋斗的终点线上。

爷爷奶奶承包的大山农场、姥姥姥爷的大饭店、爸爸的物流公司、妈妈的连锁超市。全家上下没有一个不拼的,全是事业批,偏偏到了她这一代,出了一个“只要平安健康就好”的宝贝疙瘩。

金欢从小就知道自己命好。小时候常常赖在村子里,跟着姥爷在灶台边转悠,姥爷颠勺她递调料,姥爷炖汤她尝咸淡。

姥爷早年是村厨,后来开了大饭店,做了一辈子饭,养了一张刁嘴。“老吃家”三个字写在金欢基因里。

“欢欢这张嘴,”姥爷逢人就夸,“比我还灵,咸了淡了差了半钱都能吃出来。”

除了吃,金欢的第二大爱好就是看帅哥,这事儿她从来不藏着掖着。从ny到hy——她的“老公”名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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